兩岸交流共謀發展之際,賈益民教授提出建立以兩岸為主體、海外參與的「世界華語規範聯合委員會」,統籌協調各種規範的制定,並建議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學術會議,交流研究心得與成果,一起創造世界華文教育更燦爛的明天。
賈益民副校長認為,要先正確認識「華語」是「華語研究」的基礎,首先,華語並不完全等同漢語,在海外,華語是與漢語方言相區分,在意義上,華語等於普通話,漢語是包括普通話和方言,所以,不能把華語簡單地等同於漢語。其次,這涉及「中國人」、「華人」、「華族」的概念問題。華人、華僑、中國人的概念在法理上是有嚴格限定,在不同語境下不能混用。把海外華語與現代漢語普通話相聯繫,甚至把普通話看作是海外華語標準是可取的,但要注意兩點:一是不能把華語完全等同於普通話,因為海外華語有不同於普通話的特點;二是海外華語有其歷史形成的過程,各國華語也都是遵循「約定俗成」的語言規範原則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,所以不能用現代漢語普通話標準去硬性規範。
對於華語教學與華語的關係問題,賈益民教授認為,海外華語教學普通話與方言相雜的現象仍十分突出,因此必須以教授漢語普通話為主,大力推廣普通話
。此外,海外華語詞彙教學應以漢語普通話詞彙為主,但應將華語特有詞語吸收到華語詞彙教學中,這是華語教學當地化的重要標誌。所謂華語特有詞語,是指表現海外華人華僑社會特有事物或現象的詞語,這些詞語在普通話詞彙中是沒有的,而且這些特有詞語都分佈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,是某個國家或地區華人華僑社會特有的詞語。
應該要加強海外華語的調查研究,建立世界華語語料庫,尤其要研究不同國家和地區華語的異同,總結其規律,制定海外華語規範標準,推動華語規範。也要建立海外華語教學規範,目前海外華語教學存在五個「缺乏」:一是缺凡統一的華語教學大綱。二是缺乏科學的華語教學目標。三是缺乏海外華語教學評估規範。四是缺乏海外華語測試規範。五是缺乏海外華語教師培訓規範。
建立海外華語教學大綱才不會使教學沒有依據,隨意性、盲目性大。建立海外華語教學目標,海外中文學校在小學階段要完成怎樣的教學目標?要多多少漢字、詞彙與句型才是科學、合理。目前HSK不符合海外華語教學實際,使得華語語文能力測試沒有依據。教師培訓沒有科學合理的培訓大綱,培訓不成系統,品質難以提高。
賈益民副校長認為,兩岸可合作進行建立華語及華語教學的規範,組織制定世界華語及華語教學規範工作總體規劃與專題規劃,開展專題調查研究,為各種規範制定墊定堅實、深厚的理論基礎。(周俐君、王琳、廖賢龍現場記錄)
~摘自98.11.2海外華外教育論壇發表(台北)
「對海外華語教學若干問題的再思考」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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